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期限将达12年
发布时间:2015-11-16 17:03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记者11月30日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期评估特殊教育专题报告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将实现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使其免费教育期限达到12年。评估组建议,进一步增加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将最低标准提高到6000元以上。
规划纲要颁布5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使得特殊教育取得了重大进展。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2000所,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校学生39.49万。未入学残疾儿童数从2010年的14.5万人减少至2013年的8.3万人。2014年全国共招收残疾大学生9542人,其中7864名残疾学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学生进入特殊教育。
评估报告也指出,部分地方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水平偏低,部分地市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尚无专人负责特殊教育工作;全国仍有589个30万人口以下的县没有特教学校,多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学前特殊教育刚刚起步,残疾幼儿入园率偏低,贫困地区基本为空白;除视力、听力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情况堪忧。
“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短板,总体水平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困难和问题还很多。”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在发布会上指出,“十三五”期间要继续增加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016年将最低标准提高到6000元以上,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对学前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
他说,未来要以县为单位建立台账,视残疾程度选择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为更多残疾学生提供合适的受教育条件,实现零拒绝、全覆盖。
据悉,中国残联、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几个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部分高等院校特教专家以及部分特教学校校长等组成课题组,选取东中西部5个省(浙江、福建、河南、四川和陕西)进行取样,通过相关文献分析、实地考察以及深入访谈等方法,生成特殊教育评估报告。
■新闻解读
解析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特殊教育
为残疾孩子融入社会“搭桥铺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5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之后,特殊教育进步明显。然而,有些地方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通过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被行政部门以特殊孩子少、普通孩子多没有校舍为由,将特教学校改为普通学校。部分地方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水平偏低,仍将其定位为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而非残疾儿童应享有的权利。中国残联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尚有83532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能入学接受教育。
改变特殊教育师资队伍量少现状
由于目前国家及绝大部分省市尚未出台特教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各地特教学校大多没有达到1∶3的基本师生比例。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有246万;而据教育部统计,2014年我国特教学校专任教师仅有48125人。社会地位低、待遇差等原因也在加剧特教教师的稀缺。评估报告指出,特殊教师津贴59年维持未变,仍是工资外另加15%的津贴。专家建议,国家应推动各省出台特教教师编制标准,切实提高特教教师岗位津贴标准。
融合教育帮助残疾孩子融入社会
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班就读在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以此为依托的融合教育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知。近年来,尽管一些地方开展融合教育试点,但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入学难的问题仍很普遍。
根据教育部工作规划,今后将采取措施支持融合教育:一是在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专门为残疾学生提供教学和康复设备;二是根据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人数,参照特教学校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使普通学校有更多的财力为残疾学生提供服务;三是在特教学校推出“双学籍”,使残疾学生同时具有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学籍,可以定期与普通学校的学生一起学习、生活。
教育部、中国残联负责人答记者问 为残疾人高考、就业提供更多便利
1.残疾人参加高考需提供更多便利
问:现在残疾人参加高考已获得很多便利,未来还将有哪些举措进一步方便残疾人参加高考?是否出现高校拒收的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李天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办法(暂行)》文件发布后,高校在录取后要给残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学校要根据每一个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需要提供一些合理的便利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应当统筹各方资源去支持学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2015年各省招生部门统计,目前没有发现符合高校录取标准的残疾人考生被拒收的现象。
2.多措并举保障残疾人就业
问: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就业,但在就业过程中却往往被拒之门外,怎么办?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中国残联在多个部门的支持下,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
一是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十三五”期间,地方的政府部门至少要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而且是作为公职人员。
二是要启动按比例就业的公示制度。“十三五”期间普遍开展公示各单位按比例依法安排残疾人的情况,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目前我们正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来完善残疾人就业退税优惠政策。
三是加快推动辅助性、支持性就业,辅助性就业主要针对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康复者、重度肢残者不能够进入普通机构进行就业的残疾人实施。支持性就业主要针对智障孩子在一些单位进行服务的工种,这需要特殊支持性制度来保障。
四是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通过“互联网+”激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五是对义务教育结束后进入社会的残疾人加强职业教育的衔接,要有一个就业学习培训的过程。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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