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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入学须备案核验 途径共四种
发布时间:2019-04-02 14:11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幼升小

  本市有户无房家庭,如何办理租房备案?

  答:本市合法租赁的住房在租赁合同订立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成交的住房租赁,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房屋租赁,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住房租赁服务平合直接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通过“手拉手”自行成交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可以到各区房屋租赁服务窗口,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

  第四,自行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则可到房屋所在区的住房租赁备案窗口办理备案业务。需要携带的材料: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网签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等)原件;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北京市住房租赁备案申请表》;双方签字的住房租赁合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委托书。

  本市将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6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应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家长首先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区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要出示信息采集表。

  孩子户籍和居住地不同区,该在哪个区采集?

  答:针对这种情况,家长可以根据登记区的义务教育入学相关政策和个人意愿选择两个区中的其中一个进行采集。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非户籍区入学,须按租住地所在区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级审核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生成登录账号,自行填写详细信息,待区按照规定流程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信息采集表。详见各区入学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信息采集能不能撤销登记,换区进行登记?

  答:在信息采集完成后,未被学校确认接收入学前,如需变更区,若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时间内,家长可自行注销并重新注册,在采集时间之后的撤销流程请咨询原登记区教委,并由新入学区教委进行审核登记。原信息采集表作废,入学时以新采集表为准。但在采集时间之后,由于换区登记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可能会影响孩子片内入学机会。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小升初

  本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需要做什么准备?

  答:本市小学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自动提取信息。

  请学生家长根据小学毕业学校工作安排,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事宜按区教委具体通知操作即可。

  如何申请一般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答:具体登记入学流程请咨询各区教委。

  学生自愿就近就读一般初中的,也可登录“北京市一般公办初中进入优质高中机会查询系统”查询一般初中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

  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如何办理手续?

  答:5月6日至5月10日,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须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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