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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具有开展推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有6所
发布时间:2016-08-14 10:00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启动预申请,记者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我省具有开展推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有6所。

  据介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日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我省具有推免资格的6所高校分别为: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及河南科技大学。

  按照规定,2015年起,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荐高校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报名申请推荐免试生者,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校;应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成绩优秀,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并且符合招生院校具体综合评价要求。在选拔推荐生时,既要看推荐生历年的学习成绩,还要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方面的考查,避免推荐工作单纯地按分数排队。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本人提出推荐免试申请后,首先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或工作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毕业生获得本校的推免资格后,再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本校或外单位)提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申请。目前,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重点高校的推免生预报名已经先后启动,由于各高校推免生招生评价标准各有侧重,申请者须及时与申请院校联系。

  按照规定,经过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