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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5-05-12 09:03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志愿填报机制
 
分阶段填报:黑龙江省设两阶段志愿填报(2月26日-3月1日、3月15日-18日),每阶段可填报1所院校及6个专业,允许调剂。
 
平行志愿投档:上海市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每个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提高录取效率。
 
录取原则
 
总分优先原则: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河北省明确总分相同者优先参考职业技能成绩。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获得者可直接录取,河南省要求获奖专业需与报考专业对口。
 
特殊群体录取政策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单列,仅需通过职业技能测试。广东省要求退役军人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
 
残障考生支持:广东省为残障考生提供专项招生通道,如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采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分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