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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6年高考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7-22 15:01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一、高考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

  二、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高专批等八个批次。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三、志愿填报方式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四、高考加分分值

  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