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志愿填报与录取
发布时间:2024-05-18 11:19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我区艺术类平行志愿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在“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
2.选择参加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只能填报2024年自治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高职对口招生相应类别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所属科类或兼报科类填报志愿: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若达到艺术类对应专业统考类别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艺术类相应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体育专业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志愿。
报考蒙授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志愿。
报考蒙授体育(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志愿。
报考蒙授体育(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志愿。
(3)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志愿。
报考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志愿。
报考体育(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志愿。
报考体育(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志愿。
(4)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各自治区统考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若戏曲类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兼报相应的戏曲类专业。
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且达到相应的文化课和自治区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教育类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兼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报名时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生不能兼报使用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的专业。
表(导)演类考生,取得相应类别统考合格成绩,且达到相应类别文化课和自治区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类别间兼报。
(5)蒙授文科考生,若达到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以兼报文科志愿。
(6)蒙授理科考生,若达到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7)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志愿的考生,应当是少数民族学生。
(8)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的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在相应的时段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相关职能部门、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加强对一线班主任、任课教师培训,为考生提供优质的个性化咨询服务。各地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登录密码泄露和志愿被篡改。要加强高考志愿填报预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保录”等诈骗陷阱,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积极回应考生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6.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7.凡在各批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录取机会。凡申请自愿放弃提前批(含本科提前各批次和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等院校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或本科二批B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高专批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的录取,无需提交申请。
(二)录取
1.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招考办组织实施。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参加不同批次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普通高考文理科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届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项(文化课总分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例投档;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填报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我区艺术类平行志愿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在“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
2.选择参加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只能填报2024年自治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高职对口招生相应类别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所属科类或兼报科类填报志愿: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若达到艺术类对应专业统考类别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艺术类相应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体育专业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志愿。
报考蒙授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志愿。
报考蒙授体育(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志愿。
报考蒙授体育(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志愿。
(3)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志愿。
报考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志愿。
报考体育(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志愿。
报考体育(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志愿。
(4)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各自治区统考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若戏曲类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兼报相应的戏曲类专业。
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且达到相应的文化课和自治区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教育类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兼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报名时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生不能兼报使用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的专业。
表(导)演类考生,取得相应类别统考合格成绩,且达到相应类别文化课和自治区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类别间兼报。
(5)蒙授文科考生,若达到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以兼报文科志愿。
(6)蒙授理科考生,若达到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7)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志愿的考生,应当是少数民族学生。
(8)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的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在相应的时段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相关职能部门、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加强对一线班主任、任课教师培训,为考生提供优质的个性化咨询服务。各地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登录密码泄露和志愿被篡改。要加强高考志愿填报预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保录”等诈骗陷阱,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积极回应考生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6.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7.凡在各批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录取机会。凡申请自愿放弃提前批(含本科提前各批次和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等院校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或本科二批B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高专批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的录取,无需提交申请。
(二)录取
1.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招考办组织实施。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参加不同批次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普通高考文理科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届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项(文化课总分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例投档;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填报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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