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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11 09:56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本科招生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所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不组织专业校考,采用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一)音乐学(研究、分析与创作)

  1.计划招生10人。

  2.招生省份:江西、广东、四川。

  (二)音乐表演

  1.音乐表演(器乐)

  仅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仅招马林巴或小军鼓)、钢琴、二胡、琵琶、中阮、竹笛、笙、扬琴、古筝。

  (1)计划招生51人。

  (2)招生省份: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

  2.音乐表演(声乐)

  仅招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不含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

  (1)计划招生30人。

  (2)招生省份: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三)舞蹈学(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

  1.计划招生44人。

  2.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

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招生省份

音乐学

音乐表演(器乐)

音乐表演(声乐)

舞蹈学

合计

浙江

——

——

——

2

——

2

江西

3

小提琴

2

4

4

15

琵琶

1

竹笛

1

山东

——

——

——

——

4

4

河南

——

大管

2

4

4

18

双簧管

1

长笛

1

西洋打击乐

1

小提琴

2

钢琴

1

竖琴

1

中阮

1

湖北

——

——

——

3

4

7

湖南

——

长笛

1

5

4

18

中提琴

1

大提琴

1

低音提琴

1

钢琴

1

扬琴

1

古筝

1

二胡

1

琵琶

1

广东

5

单簧管

2

7

6

43

双簧管

2

大管

1

长笛

1

小号

3

圆号

3

大号

1

西洋打击乐

1

小提琴

2

中提琴

2

大提琴

2

低音提琴

1

竖琴

1

钢琴

1

二胡

1

1

广西

——

——

——

——

4

4

海南

——

——

——

——

4

4

重庆

——

——

——

3

4

7

四川

2

——

——

——

——

2

甘肃

——

中提琴

1

——

4

7

长号

2

  注:在不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均为文理统一编制的综合计划。在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均为文科计划或首选历史计划。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一)我校音乐学专业招考方向为非师范、非音乐教育方向,考生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包括器乐演奏钢琴科目。根据学校音乐学专业培养要求,音乐学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中乐理、听写、视唱单科成绩分别达到对应科目满分的80%。

  (二)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三)报考舞蹈学(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须与报考我校舞蹈学招考方向一致。根据学校舞蹈学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四、学费

  我校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监督机制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若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二)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0-39380901

  传真:020-39380901

  网址:http://www2.scut.edu.cn/art/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HG-YSXY)

  (三)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020-87110126

  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学校、学院及专业情况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史称“红色甲工”);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是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首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17年进入“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行列,2020年起稳居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如今的华南理工大学已经发展为一所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位于大学城校区,下设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以及艺术教育中心。现有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学三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04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艺术造诣深厚、潜心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0人,讲师18人,助教3人。多名教师获得“金钟奖”、文化部“文华奖”、“丝路文化贡献奖”、“荷花奖”以及“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等多类项目。学院注重加强对外交流,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与美国卫斯理安学院签订了学生交换项目协议。

  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粤剧艺术)”,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器乐培训基地”、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广东省社科联“广东省音乐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科普基地”;同时拥有教学实践实体——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青年合唱团、室内乐团、交响管乐团、青年舞蹈团。学院目前有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走进交响音乐的世界》《走进歌剧的世界》等优秀示范课程。艺术学院配备有琴房、音乐厅、室内乐厅、交响乐排练厅、合唱排练室、舞蹈练功厅、录音棚、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音乐教室、电子音乐实验室、施坦威钢琴,以及包含中外音乐、舞蹈音像、图书、乐谱资料的专业图书室。

  学院坚持“以原创作品为引擎,带动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办学思路,形成鲜明办学特色,先后创作演出《先行者—孙中山》《秦粤时空》《美丽中国》《我的家我的国》《粤韵新声听见广东》《刑场上的婚礼》(歌剧)等多部艺术作品,在业界产生持续、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参加了《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文艺晚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等国家重大演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学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二等奖。

  学院始终坚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多年来,学院为国家特别是华南地区输送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在专业艺术团体、教育系统、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相关领域广泛就业,得到用人单位高度好评。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音乐表演(器乐)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2.音乐表演(声乐)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从事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