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21 14:50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国科大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职责为己任,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根植多学科人才培养的深厚基础,协同北京协和医学院在高水平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的优势,2023年起合作开设“协和新医科卓越人才班”(简称“协和医班”)。协和医班将通过医学教育与多学科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共同探索发展新医科教育,共同培育一流医学人才。
一、招生专业
2023年国科大共15个专业(理学7个,工学8个)招收本科生,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080101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070201 |
物理学 |
0804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70301 |
化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70401 |
天文学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070503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080717 |
人工智能 |
071001 |
生物科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71101 |
心理学 |
080911 |
网络空间安全 |
|
|
082503 |
环境科学 |
二、招生对象
理想高远、品德优良、学业优秀、热爱科学,并具备创新潜质的理科或不分科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全部采用考生自荐方式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参加“综合评价”选拔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报名。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拍照上传《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注: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务必准确上传经中学教务部门确认盖章的《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拍照件,考生不需要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各种能力和特长证明的纸质材料。
四、入围资格
国科大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的网上申请材料,综合考察学生高中学习成绩、特长、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来进行遴选。具体入围比例由专家组根据当年各招生省份网上报名生源情况确定。
国科大将从每个招生省市中,遴选符合国科大培养目标要求的优秀考生参加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也将会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测试形式与内容
国科大将在高考结束后分招生省份组织综合评价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家面试、笔试(仅浙江省,另行公告)、体育测试科目。
国科大将组成面试专家团队,在开展综合评价选拔各省市的指定考点进行面试。各省市面试专家团队在面试前随机抽签组成面试专家组,每个面试小组由3名左右专家组成。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面试前随机抽取分组编号,每5名左右考生为一组共同参加面试,每组面试时间约为1小时。面试过程对所有考生均相同,且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留存备查。
面试将主要考察学生的数理基础、逻辑推理、学习兴趣、想象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一般不出具刚性答案的题目。
国科大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校考中增设体育测试科目,具体测试项目为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三选一。测试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体育测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国科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省市认定的加分),Y代表国科大测试成绩(满分值折算为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折算为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
Z由各省市考试院认定的成绩换算而得。各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核算办法详见附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七、录取结果公布
国科大组织的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以在原报名系统查询其测试成绩。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国科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前述公式计算出综合评价成绩,结合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考生一批次第一志愿及后续的正常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八、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至5月10日24:00
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测试报名志愿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24:00
面试入围网上公布时间:高考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般为高考之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
以上时间为初步安排,后续均以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九、体检
国科大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十、监督与检查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科学院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69671040。
十一、其他
1.国科大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2.此次综合评价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国科大申请资助。
3.本年度的报名全部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其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申请资格;已经获得面试资格的,将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浙江省综合评价选拔以三位一体方式录取,具体录取方式参照浙江省2023年综合评价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5.本简章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9
电话1:010-88256215(国科大招生办公室,政策咨询)
电话2:010-67410388(阳光高考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电子信箱:bz@ucas.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核算办法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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