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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24 14:00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西安美术学院创建于1949年,是中国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是中国八大美院中唯一一所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优美的教学环境,面向全国招收听障考生,采取单独招生考试方式。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

  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下达为准)

  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持有残疾证的听障青年,生活能够自理,无色盲、色弱;

  (4)具备2023年高考资格(高考志愿必须填写为本科)。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涉嫌犯罪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者;

  (6)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报考事项

  1.报名通道

  通道1:登录网址

  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30729.htm 进入报名系统。

  通道2:手机下载并安装“艺术升APP”进行报名。

  注: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流程

  填报考生信息→在艺术升APP端上传报考所需资料[考生照片、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残疾证(身份证和残疾证一起拍照)、文化课艺术类高考报名确认表]→选择报考类别→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与缴费」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准予参加考试。

  3.网上缴费:考生报名费按每人200元标准缴纳,须考生本人进行报名及缴费。请考生报名缴费前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慎重考虑,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与缴费」后,应在24小时内上传报考所需资料,如因上传报考资料不及时导致审核未通过和不能打印准考证,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须在报考资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按我院审核反馈意见及时重新提交补正材料。考生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6.有报考意愿的考生须尽早完成报名、缴费和报考资料审核手续。考生无法按时完成报名、缴费、报考资料审核的,不准予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考试科目

  我院仅在西安设立考点,各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考前公布,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及时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特殊教育招生]-[最新动态]。
 
  考生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按要求提前打印准考证,并认真查阅自己的考试地点、时间等信息。

  2.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系统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公章)。

  3.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具有通讯、拍摄、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图片或文字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4.所有考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四开画板(不得有任何文字和图案)、颜料、画笔、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等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备。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不得使用定画液。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充电式吹风机。

  5.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舞弊行为第一时间反馈给考生生源地省、市两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

  6.成绩查询请登录[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入口。考试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公布成绩,请考生关注。

  录取

  1.录取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合格,按照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总分出现同分情况时,将依次比较面试、素描、色彩、语文科目成绩。

  3.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要求的相关材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按时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按《西安美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政策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在校就读期间,教材、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自理。

  5.户口关系按相关政策办理。

  诚信提醒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生考试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违规行为的,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考生生源地省、市两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

  其他事项

  1.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院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zhshch.xafa.edu.cn/

  咨询电话:

  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

  029-81874098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029-88222342/88247882

  2.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院将适时改变组考方式、组考时间。

  3.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如各省政策与我院招生要求不符按各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