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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学校顺序、评价地点不影响民办“小升初”
发布时间:2016-07-13 10:28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随着市区民办“小升初”评价时间临近,又有一些毫无根据的说法在民间流传。其中,“民办小升初必须将某校作为第一志愿,否则不录取。阶段性评价如不在该校参加,不录取”的传言流传最为广泛。昨日,市中招办发布权威消息,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志愿学校顺序、评价地点不影响民办小升初的录取。

  今年,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两所民办初中作为志愿学校。那么,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报名表上填报两所民办初中时,两所志愿学校的先后顺序是否影响录取?

  “这两所志愿学校的关系是平行志愿的关系,前后顺序并不影响评价结果。”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填报完志愿后,学生可以选择两所志愿学校中的一所作为评价地点。今年,阶段性评价采取民办学校联合评价,成果共享,自主录取的办法。评价地点只是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并不影响最终的评价结果。

  在阶段性评价结束后,结果会被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同时分派给其选报的两所学校。这两所学校将综合过程性评价结果、阶段性评价结果,对报名该校的学生进行预录。

  如果同时被两所学校预录,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去其中一所学校;如果没被两所学校录取,那么学生则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参加市区小升初就近分配,到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