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4 15:19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参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读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点击可直达)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歌曲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语)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声乐科目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考试时,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演奏(含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正确理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和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通过视谱即唱和音乐听辨、记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
2.考试内容、要求和形式
(1)视唱
①考试内容。视谱即唱两首,每首长度约8-16小节。C大调、a小调(含自然小调、和声小调和旋律小调)或C宫系统五声性调式,适当运用辅助性变化音;2/4、3/4、4/4、3/8、6/8等常见节拍形式;简单节奏组合为主,包含切分音、三连音及跨小节连音等较复杂节奏;音域: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2。
②考试要求:掌握各种常用音符、附点音符、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三连音、弱起节奏以及2/4、3/4、4/4、3/8、6/8等节拍。视唱时能准确地表达音高、节奏和各节拍的强弱规律,速度前后一致,富有音乐感。
③考试形式。面试,视谱即唱。电子文本试题,简谱、五线谱任选一种。准备时间2分钟。电子文本试卷由监考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调出,一人一卷。视唱前钢琴给出主和弦及第一个音。
(2)练耳
①考试内容。听记音组、音程、和弦、听辨音阶、记写节奏及旋律等。
音组听记:在五线谱上记音组的音高,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听前给出标准音或音组的第一个音。
和声音程听记:在五线谱上记和声音程的音高或判断音程性质。
和弦听记:判断和弦性质或在五线谱上记和弦音高。
听辨音阶:根据所听音阶判断调式类别。
节奏听记:用2/4、3/4及4/4拍。包含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和休止符以及连线运用等。
旋律听记:C大调或a小调调性;用2/4、3/4、4/4拍;常用节奏形态为主。
②考试要求。根据播放的录音,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音阶及旋律听辨、判断、记谱。
③考试形式。播放录音试题,闭卷、卷面笔试。
(四)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所具备的音乐理论素养,以及运用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理论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内容
(1)基本乐理
音、音高及音律;五线谱记谱法中的谱号与谱表、音符与休止符、拍子与节拍;节奏、节拍及音值组合法;各类和声音程的辨识与构写;各类原位、转位三和弦及七和弦的辨识与构写;各种常用大小调式与五声性调式的调号、音级以及音阶的辨识与构写;常用大小调式中不协和音程、不协和和弦的解决;关系大小调、五声调式近关系调、同主音大小调、同主音五声调式、等音调、转调、移调等概念的判断与简答;各种常用的力度与速度标记、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装饰音记号以及其他表情术语的辨别与实际运用;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题型: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写作题、分析题等。
(2)音乐常识
通过音响听辨,考查考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音乐基本素质,检测常识性内容,辨别乐曲性质及演唱、演奏形式等。
主要包括:中外民歌及其分类;人声分类与演唱形式;民族乐器的分类、常见的民族乐器及民族乐队种类;西洋管弦乐队中的常规乐器及其分组;世界民族音乐及乐器;中外著名音乐家、经典作品及有关常识;常见的声乐、器乐体裁;歌曲常见的结构形式及戏曲、曲艺常识,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等[以参考书目(1)(2)(3)中的曲目为主要内容]。
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连线题、判别题、问答题等。
3.考试形式
闭卷、卷面笔试。其中,音乐常识部分根据音响听辨内容及要求答题,基本乐理部分根据试卷中的内容及要求答题。
练耳、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4.参考书目
(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2)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
(4)《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参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读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点击可直达)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歌曲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语)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声乐科目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考试时,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演奏(含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正确理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和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通过视谱即唱和音乐听辨、记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
2.考试内容、要求和形式
(1)视唱
①考试内容。视谱即唱两首,每首长度约8-16小节。C大调、a小调(含自然小调、和声小调和旋律小调)或C宫系统五声性调式,适当运用辅助性变化音;2/4、3/4、4/4、3/8、6/8等常见节拍形式;简单节奏组合为主,包含切分音、三连音及跨小节连音等较复杂节奏;音域: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2。
②考试要求:掌握各种常用音符、附点音符、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三连音、弱起节奏以及2/4、3/4、4/4、3/8、6/8等节拍。视唱时能准确地表达音高、节奏和各节拍的强弱规律,速度前后一致,富有音乐感。
③考试形式。面试,视谱即唱。电子文本试题,简谱、五线谱任选一种。准备时间2分钟。电子文本试卷由监考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调出,一人一卷。视唱前钢琴给出主和弦及第一个音。
(2)练耳
①考试内容。听记音组、音程、和弦、听辨音阶、记写节奏及旋律等。
音组听记:在五线谱上记音组的音高,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听前给出标准音或音组的第一个音。
和声音程听记:在五线谱上记和声音程的音高或判断音程性质。
和弦听记:判断和弦性质或在五线谱上记和弦音高。
听辨音阶:根据所听音阶判断调式类别。
节奏听记:用2/4、3/4及4/4拍。包含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和休止符以及连线运用等。
旋律听记:C大调或a小调调性;用2/4、3/4、4/4拍;常用节奏形态为主。
②考试要求。根据播放的录音,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音阶及旋律听辨、判断、记谱。
③考试形式。播放录音试题,闭卷、卷面笔试。
(四)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所具备的音乐理论素养,以及运用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理论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内容
(1)基本乐理
音、音高及音律;五线谱记谱法中的谱号与谱表、音符与休止符、拍子与节拍;节奏、节拍及音值组合法;各类和声音程的辨识与构写;各类原位、转位三和弦及七和弦的辨识与构写;各种常用大小调式与五声性调式的调号、音级以及音阶的辨识与构写;常用大小调式中不协和音程、不协和和弦的解决;关系大小调、五声调式近关系调、同主音大小调、同主音五声调式、等音调、转调、移调等概念的判断与简答;各种常用的力度与速度标记、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装饰音记号以及其他表情术语的辨别与实际运用;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题型: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写作题、分析题等。
(2)音乐常识
通过音响听辨,考查考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音乐基本素质,检测常识性内容,辨别乐曲性质及演唱、演奏形式等。
主要包括:中外民歌及其分类;人声分类与演唱形式;民族乐器的分类、常见的民族乐器及民族乐队种类;西洋管弦乐队中的常规乐器及其分组;世界民族音乐及乐器;中外著名音乐家、经典作品及有关常识;常见的声乐、器乐体裁;歌曲常见的结构形式及戏曲、曲艺常识,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等[以参考书目(1)(2)(3)中的曲目为主要内容]。
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连线题、判别题、问答题等。
3.考试形式
闭卷、卷面笔试。其中,音乐常识部分根据音响听辨内容及要求答题,基本乐理部分根据试卷中的内容及要求答题。
练耳、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4.参考书目
(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2)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
(4)《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5)《基本乐理教程》郭 锳编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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