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设立教学成果奖
发布时间:2021-10-12 14:39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下称《办法》),用于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教学成果奖由省政府设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次共550项,其中,特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每4年评审1次,分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大类。
省教学成果奖由省政府设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次共550项,其中,特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每4年评审1次,分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大类。
奖金从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事业费中支付,归成果获奖者所有。个人获得的省教学成果奖奖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省教学成果奖奖金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省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获奖者个人人事档案,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增薪的重要依据。
更多>>高校资讯
- 05/12实用!高考志愿填报有何技
- 05/12高考填志愿攻略,不只有数
- 05/126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 05/12教育部:2025世界数字大会将
- 05/12河南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
- 05/12河北省2025年高职单招招生计
- 05/12深圳市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及
- 05/12上海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及
更多>>招生政策
- 06/06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
- 06/06南大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全面
- 06/062025年有何新变?五年培育效
- 06/06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
- 06/06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 06/06家长速看!官方最新回应
- 06/06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 06/06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