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08 13:43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教发函〔2020〕11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本科职业学校的函》(晋政函〔2020〕118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转设后学校名称的报告》(晋教发〔2020〕3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整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设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4013533;同时撤销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系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要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四、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本科职业学校的函》(晋政函〔2020〕118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转设后学校名称的报告》(晋教发〔2020〕3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整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设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4013533;同时撤销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系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要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四、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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