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所独立学院转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8 13:34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根据省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所独立学院转设向社会公示。
一、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拟统筹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本科办学资质,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转设组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暂定名)。
二、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拟统筹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本科办学资质,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转设组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暂定名)。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5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甘肃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
邮 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8283104 0931-8811402(传真)
电子邮箱:gsjytfzc@163.com
甘肃省教育厅
一、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拟统筹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本科办学资质,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转设组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暂定名)。
二、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拟统筹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本科办学资质,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转设组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暂定名)。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5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甘肃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
邮 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8283104 0931-881140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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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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