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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1-28 13:50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是首批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首批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有招生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项目

  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招生15名(考生可以根据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省份了解所在省份是否有招生计划),招生项目为武术(套路)。

  二、报考条件

  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2019年高考,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仅限浙江省内考生)。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则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并成绩合格。

  三、报名流程与时间

  (一)报名与材料要求

  1.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表格原件(见附件1至附件4);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毕业学校、姓名);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4.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5.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

  6.高中阶段获得的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7.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以上复印件材料在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测试时均需携带原件核实。

  (二)报名时间

  考生须严格按照以上所列材料准备,并于2019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储老师收(邮编310053,联系电话0571-86633331)。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招生办邮箱:zsb@zcmu.edu.cn。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四、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

  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14:00-17:00,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部210办公室,报到当天验证考生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原件。

  (三)校测时间

  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测试,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校测地点

  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五)校测内容

  自选拳术1套;自选器械1套(评分标准参照最新武术比赛规则)。

  凡参加我校校测的考生需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报到时同时递交查验。

  (六)校测成绩及合格名单公布

  所有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测试成绩与排名于校测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zcmu.edu.cn/)公布。

  五、文化课考试及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文化课统考。请考生自行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须选择“高水平运动队”测试选项。我校将根据校测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名单。排名未进入单独文化课考试名单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办法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不参加我校校测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或认定的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与资格认定,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

  (二)经我校测试和审核的考生,将通过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我校将根据校测成绩,拟定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三)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要求,且专项测试均合格的考生,依照本人志愿填报我校所设专业(除“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专业外,其余专业考生均可报考。同时,除浙江省外,外省理科考生只能填报理科类及文理兼招类专业,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科类及文理兼招类专业),由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情况如下:

  1.对参加统考且专项测试均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

  2.对参加统考且专项测试均合格,同时体育专项成绩在当年报考考生中特别突出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总分要求为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该类考生排名顺序根据我校校测成绩排名确定。

  3.专项测试均合格并根据我校校测排名被确定为单独文化课考试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文化课考试分数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专项测试均合格但根据我校校测排名未被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以上第1、第2类考生对待,统一纳入排名(其中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以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或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四)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19年有关文件执行。

  (五)我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86613530),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四)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电话:0571-86613087(体育部)、0571-86613520(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zcmu.edu.cn

  九、本简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浙江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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