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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笔试顺利结束
发布时间:2017-01-16 22:29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于1月14日顺利结束,本次笔试报名人数共计12747人。
  
  一、基本情况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我区共有8101人报名参加考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12个考点,考务管理工作由考点所在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共有3280人报名参加考试,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设考点,考务管理工作由上述2所高校负责。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笔试共有1366人报名参加考试,在内蒙古大学设立考点。
  
  二、多项并举,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一)为规范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针对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自治区要求有条件的考点每考场可派3名监考人员,加大考生入场检查和考场纪律的管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共派出14名巡视人员,每个考点至少1名巡视人员,个别考点巡视人员达到3名,且本次巡视人员多为自治区考试中心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执纪严格的在职干部。巡视员将驻点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监督和评估。
  
  (二)为净化考试环境,确保考试不受外围干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前协调交警和市容部门,考前集中治理考点周边占道经营、马路施工等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现象;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周边管理,对考点周边道路行人及车辆加强指挥与疏导,严禁各类艺术培训和辅导机构在考点周边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搭建广告棚、悬挂条幅和广告气球、张贴或散发宣传资料,停放宣传车辆等。
  
  (三)由于艺术类统考笔试正值三九天,为防止气候突变,各地各考点均提前部署,联系供热、供水部门确保考试期间考场内温度适中,确保美术考生正常用水,特别是美术考场温度太低湿度太大会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为考生顺利通过指静脉验证提前做好了准备,有的考点将指静脉场所搭建在暖气较好的地方,有条件的考点还在每台指静脉设备旁放置电热宝,以加快验证速度。
  
  (四)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违规处理流程,要求各地做到过程规范、证据确凿、事实认定清楚,记录详细准确、处置措施得当。
  
  (五)加强对考试实施和考场纪律的管控
  
  1.要求各地提前联系公安部门,确保每考点2名公安人员,协助考点管理备用试卷、维护考点秩序和替考等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置。
  
  2.严格落实教育部规定,要求各地不得安排美术老师担任美术考试监考员。
  
  3.要求美术类考场内考生打水等准备工作要在考试前完成;
  
  4.考生交卷前不随意走动、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拍照、使用手机等;
  
  5.不准传递绘画工具、物品、答卷等;
  
  6.考试结束前不得取回或使用非考试物品,考试终了后不得再行作画;
  
  7.音乐类笔试听力部分考试和编导类影视作品播放期间,所有人员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防止噪音出现,确保播放效果;
  
  8.针对不同考试的特点,提前制定相应偶发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和预案,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三、违规将面临处罚
  
  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考试舞弊、学术造假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30日出台,提出将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根据意见,学校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等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教育,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