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1-04 22:54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第一章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章 学制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考生学制三年,民语言考生需另预科一年。
第三章 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已取得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招收一定比例的已取得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三校高职毕业生。
二、优惠政策
2017年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高职新生,入校一年后,同时获得学院“三好学生”和学院奖学金,第二学年可享受汽车驾驶技术初次培训免费的优惠政策,具体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网址: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网报时间:1月10日至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将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考生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于2月21日18 时(北京时间)后,学院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四、注意事项
1.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文理兼招专业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2.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中的各项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3.咨询电话:0991-3392065(民语言)、3392006、3392000、3392069。
潘老师:13095008002;黄老师:18999226278;玛依拉老师:13899917212(民语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600 人,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如下表:
学校及 |
学校及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计 |
其中 |
||||||||
汉语言 |
民语言 |
民考汉 |
双语班 |
||||||
|
合计 |
|
|
600 |
360 |
100 |
20 |
120 |
|
13926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
|
|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理科 |
3 |
7 |
3 |
|
2 |
2 |
中职生源招生计划,民考汉1人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理科 |
3 |
3 |
3 |
|
|
|
|
540505 |
建设工程监理 |
兼收 |
3 |
5 |
3 |
|
|
2 |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兼收 |
3 |
5 |
3 |
2 |
|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1个,民语言1;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600204 |
道路养护与管理 |
兼收 |
3 |
9 |
3 |
2 |
2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2个,民语言1、民考汉1;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520904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兼收 |
3 |
45 |
41 |
2 |
2 |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3个,汉语言3;中职生源招生计划,民考汉1人;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5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理科 |
3 |
48 |
3 |
|
|
45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3个,双语班3; |
540502 |
工程造价 |
兼收 |
3 |
3 |
3 |
|
|
|
|
600104 |
铁道工程技术 |
理科 |
3 |
4 |
3 |
|
1 |
|
|
6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理科 |
3 |
3 |
3 |
|
|
|
|
540303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理科 |
3 |
3 |
3 |
|
|
|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理科 |
3 |
8 |
3 |
2 |
1 |
2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科 |
3 |
5 |
3 |
2 |
|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1个,民语言1;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60021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理科 |
3 |
42 |
40 |
|
2 |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5个,汉语言4、民考汉1;中职生源招生计划,汉语言3人; |
5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科 |
3 |
48 |
3 |
|
|
45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3个,双语班3; |
560706 |
汽车改装技术 |
理科 |
3 |
3 |
3 |
|
|
|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兼收 |
3 |
46 |
40 |
2 |
2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6个,汉语言4、民语言1、民考汉1。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600212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理科 |
3 |
3 |
3 |
|
|
|
|
600206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理科 |
3 |
84 |
40 |
40 |
2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20个,汉语言3、民语言17;中职生源招生计划,汉语言3人;民考汉1人;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理科 |
3 |
7 |
3 |
2 |
|
2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 |
3 |
44 |
42 |
|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4个,汉语言4; |
600602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理科 |
3 |
3 |
2 |
|
1 |
|
中职生源招生计划,民考汉1人; |
600103 |
铁道供电技术 |
理科 |
3 |
3 |
3 |
|
|
|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科 |
3 |
5 |
3 |
|
|
2 |
|
600203 |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 |
兼收 |
3 |
7 |
3 |
|
2 |
2 |
|
630205 |
保险 |
兼收 |
3 |
45 |
40 |
2 |
1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4个,汉语言4;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630903 |
物流管理 |
兼收 |
3 |
5 |
3 |
|
|
2 |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科 |
3 |
45 |
3 |
40 |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18个,民语言18;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600201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理科 |
3 |
44 |
40 |
2 |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3个,汉语言3;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630302 |
会计 |
兼收 |
3 |
8 |
3 |
2 |
1 |
2 |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1个,民语言1;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兼收 |
3 |
4 |
3 |
|
1 |
|
|
600312 |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 |
兼收 |
3 |
3 |
3 |
|
|
|
|
63050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兼收 |
3 |
3 |
3 |
|
|
|
|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资格
学院将根据“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组织考生进行考试,凡报名但未按时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考生确认报名成功后,2017年3月9日—10日上班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确认考试资格,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一张。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考试时间:全区统一为2017年3月11日-12日;
2.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办法
学院按照自治区单独招生文件要求,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学院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分值所占比例为笔试占30%、面试占70%,总分不超过10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中职学校毕业生: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设定专业课科目,总分不超过300分。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设定专业课科目,总分不超过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100分。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3.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并完成。
4.考试由学院聘请校内和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进行测试,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第六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填报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整体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二、录取期间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 间 |
1 |
批改试卷、统计核分工作 |
3月13日—14日 |
2 |
录取工作 |
3月15日—16日 |
3 |
校内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3月17日—22日 |
4 |
拟录取名单上传自治区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
3月22日 |
5 |
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
3月22日—30日 |
6 |
确认录取考生,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4月1日 |
7 |
录取通知书发放 |
4月10日—20日 |
三、注意事项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凭密码在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4.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5.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4月1日核对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办理完相关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5、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991-3392009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因各种原因不入学者,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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