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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2-28 10:55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能力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对象:报名参加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应、往届学生。

2.条件:

   (1)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

   (2)艺术类专业:取得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学测补考办法与时间: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学业水平补测时间:2017年3月18日、3月19日。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1月20日。考虑到免试审核时间在报名后,建议考生在不确定是否获得省文化联测免试资格的情况下先报名省文化联测考试并网上支付费用。

2.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45元/考生。

 3.报名形式:网上远程报名。

 4.报名网址:直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jseea.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5.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6.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可填6个专业并填专业服从。

2.所有考生(包括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文理普通类专业或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但不能同时兼报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三、考核办法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考试形式:考生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省文化联测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0日(各市招办组织考试,准考证在网上打印)

成绩公布:2017年4月10日前由我校招生网发布。

   (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由我校教务处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报到、下午考试)。

2.考核对象:

(1)符合我校规定的全省文化联合测试免试学生;

(2)省文化联测三科成绩,其中有一科出现D级的考生。

3.考核科目:

面试和心理测试。

4.考核内容及方式: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能力。考生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三道题回答,评委集体评分。

(2)心理测试:机上测试。

 5.分值:面试:150分;心理测试:50分。总分:200分。

6.学校考试相关要求:

(1)学校招生网将于2017年4月10日前公布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和考试的具体安排。

(2)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省文化联测考试证→确认身份→领取综合能力考核准考证(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熟悉考场。

(3)交验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省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

   ●符合省文化联测免试及参加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等原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5)报名考试费:免费。考生前来参加我校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优录政策

   (一)省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1.申请省文化联测免试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提出申请)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1A或4B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校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表彰;

(3)高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技能、文艺、艺术、体育等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不含团体奖项);

(4)曾经获得专利;

(5)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质;

(6)艺术考级达到八级水平;

(7)雅思考试成绩达4.5分及以上;

(8)经我校确认的参加体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

2.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符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A或4B及以上)、体艺特长生免试条件的考生不需要提交省文化联测免试申请表。

(2)符合其他免试条件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省文化联测免试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寄至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收),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邮编:214081,联系电话:0510-85553199,请注明“提前招生文化联测免试材料”。2017年4月16日考生到我校报到领取“综合能力考核”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3)申请省文化联测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二)加分政策

    /1.国家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2)烈士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2.学校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分值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进行加分

每一个A

20分

每一个B

10分

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地市级及以上

20分

县(市、区)级

15分

校级

10分

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学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技能、文艺、艺术、体育等大赛获奖(含团体奖项)

获得专利

25分

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20分

县(市、区)级一等奖

18分

县(市、区)级二等奖

15分

县(市、区)级三等奖

12分

校级一等奖

10分

校级二等奖

8分

校级三等奖

6分

获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

20分

中级

15分

初级

10分

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申请加分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寄至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收),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邮编:214081,联系电话:0510-85553199,请注明“提前招生加分材料”。

   (2)加分对象和分值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省文化联测免试生及体艺特长生。该类考生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或特长加试成绩)+政策加分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参加省文化联测的考生,按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参加省文化联测成绩出现D级的考生,按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2.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六、体育、艺术特长考生选拔与录取政策

1.计划:60名(单列计划)。

2.申请条件:具有体育特长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具有相关等级证书和高中阶段参加体艺类比赛获奖者优先参加选拔)。

3.程序:

(1)申请:申请参加体育或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特长生加试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体艺类比赛获奖证书等)通过快递方式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寄至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收),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邮编:214081,联系电话:0510-85553199,请注明“提前招生特长生材料”。2017年4月16日到我校报到领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审核: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体艺特长生申请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特长生加试。

(3)考核:特长生不需参加省文化联测,不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但需参加特长生加试(含项目测试和心理测试两项考核),总分为200分(其中项目测试150分,心理测试5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测试项目。

类别

特长测试项目

体育特长生

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

艺术特长生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器乐(民乐、西洋乐等)

声乐(民族、美声、通俗等)

书法

(4)录取:列入优录对象,按特长生计划单独进行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志愿

2月28日前

考生邮寄省文化联测免试材料、加分材料、特长生材料

3月6日

公示省文化联测免试名单、加分名单、特长生名单

3月18-19日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补测试

3月20日

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

4月10日前

1.公布文化联测成绩;

2.公布参加我校综合能力考核及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名单及考试安排

4月16日上午

考生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能力考核准考证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同时省文化联测免试生、政策性加分学生、特长生提交材料原件核验

4月16日下午

综合能力考核、特长生加试

4月28日前

1.公布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特长生加试成绩;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月30日前

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报名考试费标准

1.按考试院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同时,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

2.符合参加我校综合能力考核或特长生加试条件的考生,到我校测试时,免收报名费、考核费、加试费。

    十、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网对我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5.所有文化免试和加分材料需经我校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本方案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     邮政编码:214081    

    传真:0510-85553200     投诉电话:0510-85552727 

    招办咨询电话:0510-85551105   85553199    

学院网址:http://www.wsoc.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so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