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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高考改革方案,湖北高考改革方案核心内容如下
发布时间:2017-03-10 11:53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湖北省可能在2017年推进高考改革,即2017年入学的高一新生为首批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指导意见,高考改革后,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将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的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学生、家长不用担心。今年还将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工作平台将进行升级,春季开学后在宜昌、荆门、仙桃、潜江等4个市高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试点,秋季学期在全省铺开。

  2016年湖北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016年高考起,湖北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全部使用全国卷,不再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自主命题。专家表示,虽然高考命题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但高考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性质没有变;高考命题的依据没有变,仍然是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高考的总体考查要求没有变,仍然是立足基础,突出能力,注重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2016年湖北高考录取批次二本三本合并

  湖北省2016年会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本科调整为两个批次,为今后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起,湖北省实行本科、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即考生先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批次志愿。

  这样的整合,有利于消除社会对第三批院校毕业生的偏见,实现高校毕业生平等竞争就业;有利于消除由批次划分引起的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分数偏低的现象,为民办高校提供平等竞争和发展的平台,体现了政府对民办教育的重视和支持,有利于促进同批次本科院校改善办学条件,以优良的教学成果吸引学生报考。

  湖北高考改革之加减分项目

  湖北省教育厅获悉,从2015年起,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农村独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5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全国共9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鼓励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湖北省招办主任左飞介绍,农村独女加分政策为我省唯一地方性加分项目,已申请继续保留,按照教育部批复要求,农村独女报考省属院校加分分值,将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二、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被缩小,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湖北此次被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共10个县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三、体育特长生、部分市县当地考生加分投档政策被取消

  从2015年起,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被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也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