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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开始 高职单招考生需选择考试类别
发布时间:2017-03-08 17:43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2017年高职单招考生需于3月8日至3月1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选择考试类别和缴纳报名费。

其中,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从10个考试类任选一类。考生一旦选定考试类,不再更改。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类”的考生)无需选择考试类,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向相应牵头院校缴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招生专业详询招生院校或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月8日9:00至3月12日17:00,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在选择考试类后,将跳转到缴费界面,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无需选择考试类,登录系统后将直接跳转到缴费界面。

缴费系统为牵头院校统一开发,负责本考试类相关费用的收取。缴费标准及缴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参考牵头院校招生宣传或向牵头院校咨询。

据介绍,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

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成绩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联考成绩。

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4月6日至9日到考生根据各牵头院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各牵头院校于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4月16日至18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一志愿。4月19日至25日,一志愿录取。4月25日至26日,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二志愿。4月27日至29日,二志愿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