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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7-02-08 08:15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特别提醒:①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②考生同时拥有多项项目时,照顾分值不得累加;③获得以下6个项目证书、荣誉的高中毕业生,高考时不再享受加分。

  (1)获得优秀学生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不再享受加分;

  (2)思想品德突出事迹者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不再享受加分;

  (3)学科竞赛全国一、二、三等奖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不再享受加分;

  (4)国际或全国科技竞赛获奖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不再享受加分;

  (5)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不再享受加分;

  (6)体育尖子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