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师生“陪乞童站一分钟”行动引争议
发布时间:2017-01-05 00:00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2017年第一天,复旦大学几位师生联合发起新年“一分钟行动”,呼吁公众当天为乞讨儿童做一件小事:或“陪站”一分钟,或代表社会向其“道歉”一分钟,或花一分钟与乞童的眼睛“拼图”合影,让乞童认识、体会尊严,同时让参与者体验或实践对路边乞讨儿童生命尊严的尊重。
,引起争议,支持人认为该活动对乞讨儿童有意义;反对者则认为不如直接赞助乞讨儿童,甚至担心有纵容乞讨儿童的背后操控者之嫌。
什么是尊严,街头偶遇乞讨儿童后你会做什么,你认为长大以后乞童会怎样看待这段经历……元旦当天,十名复旦师生分成5组,在上海街道、商圈、校园随机访问行人,发出倡议的同时,实地调查公众对于乞讨儿童现象的看法。
据活动组织方1月3日统计,此次调查共成功访问97位行人。记者跟访发现,在受访行人中,大部分都选择了与乞讨儿童的眼睛“拼图”来参与活动。一名受访者称,“陪站”或“道歉”的形式令人尴尬。也有受访者直言,此类公益活动是杯水车薪,呼吁政府、司法和其他社会力量一起加入。
有人习惯又无奈之后转向冷漠
复旦大学毕业生陈昶安受朋友邀请,成为此次元旦行动的志愿者之一。他和一名复旦大一的学生选择上海五角场商圈,开展此次“倡议关注乞讨儿童”的街访。
熙熙攘攘的人群并没有让访问变得容易:在两个多小时里,他们“盯上”了近40个采访目标,仅有10余人愿意停下来。另一路复旦医学院学生徐圆圆及队友在国权路地铁站附近叫住了80多个行人,但仅有8人参与,不得不辗转他地。
“开始比预想的困难,但在有更多人愿意接受采访后,我们发现,原来大家对乞讨儿童还是有话要说的。只是对儿童乞讨现象长时间习以为常又无可奈何之后,态度大多转为冷漠。”当天,复旦可持续创新和增长研究所的张芙琳也参与了此次调查。
“什么是尊严?有吃有穿有自由,这是起码的尊严。”一名高校教师在受访时对徐圆圆说。他曾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见过许多当街乞讨的成人,但从未见过儿童行乞。
活动结束后,张芙琳告诉记者,“很多人谈到尊严的时候都会很坚定地说每个人都必须要有尊严,但是当问起乞讨儿童的尊严时,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表现出不关注,他们认为乞讨是儿童自主的选择,或者其背后是有组织的行骗。这出乎我们的意料,但却也更加说明建立‘儿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乞讨’的社会共识的重要性。”
“确实抱歉,有怜悯却没行动”
在被问及“你觉得长大以后乞童会怎样看待这段行乞的经历”时,28岁的李小姐对着镜头想了想,回答说,“可能会极端吧,要么就过度自卑,要么就可能会……憎恶社会”。
1月3日,据公益活动发起者之一、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徐婕统计,此次调查共成功访问97位行人。在倡议的三个选项中,选择合影的最多,有61人;选择“陪站”的有17人;选择“道歉”的仅9人。
这些选择“道歉”的行人会对乞童说什么呢?
在五角场商圈的一处商场中,一年轻男性受访时告诉陈昶安,陪站代表了对乞童的支持,如何摆脱这种状况才是正向的选择。他说:“确实是特别抱歉吧。见到孩童乞讨,很多人往往有怜悯,却没有付出实际行动。”
另一名在美术馆附近的年轻男士也表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种事应该说就是我们的责任……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认为这件事可能没有关系,大家都这么想的话可能就真的没有关系了。”
而更多的受访者认为倡议中的三种方式形式意义大于实际帮助。“我愿意多花点时间跟他们(乞童)沟通。”一名受访者称,但“陪站”或“道歉”的形式令人感到尴尬。另一名在咖啡店的男性受访者也表示,自己如果接近乞童会非常谨慎,以防突兀的行为让对方感到心理不适。此外,作为个人,这位受访者也并不认为有足够的立场向乞童道歉。
给乞童捐钱是不是好的救助
针对乞童现象,我国有明确禁止的法律条文。
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在街访中,好几位受访者也都表达了类似“零童乞是社会应有底线”的观点。
对于“如何真正有效地帮助乞童”的话题,受访者和调查者之间也有交流与讨论。一位在衡山路逛街的女生说,“希望大家有一些方法帮助乞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去做一些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更好地获得成功。当他们回首原先这些经历,可以告诉这个世界或者同样有这些经历的小朋友,还有更好的办法而不是只有这一条路而已。”
也有受访者提出,“公众应该避免给乞童捐钱,这助长了(他们)以此为生的可能性,并不是大家想看到的”。
在校园里,一名复旦社会学系学生也同样表示,“乞童可能是被一些犯罪团伙故意残害,用来乞讨牟利,如果(犯罪团伙)看见有利可图,那我们给钱会不会助长这种行为,让更多的小孩被伤害?”这位学生也提到另一种观点,“如果给10次钱,哪怕其中9次都到了幕后团伙手里,仅有1次真的帮到了乞童,是否也值得?”
“完善针对孩童的社会保障制度能让一些确实困难的小孩免于乞讨,但真要做到杜绝乞童现象,也要打压其背后以此为生的犯罪团伙。”一名女大学生称,“看到乞讨孩童,特别是疑似被控制的小孩,应该第一时间想到报警,帮助他们脱离(险境)。”
调查者徐圆圆从一位年龄不到10岁的小孩那里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他们是被坏人控制了吧……要报警。”
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覆盖率达98%
有采访者直言,依靠民众个体的力量解决乞童问题是杯水车薪,呼吁政府、司法和其他社会力量一起加入。陈昶安也认为,杜绝乞童问题需要社会“自上而下”努力,但每个人“自下而上”的努力也会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如果大家都不去想、不去做些事,乞童的情况不会自然变好。”
3日,徐婕也向澎湃新闻表示,此次活动引发了公众和舆论对于乞童问题的进一步行动和思考,效果已达预期。她表示,倡议只是第一步,之后还会呼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对儿童乞讨的零容忍从道德、法律层面上都是毋庸置疑的。解决难题是如何把社会服务加进来,并整合民间资源和政府资源保障儿童福利。”
民政部发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478个,床位8.9万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75个,床位1.1万张,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4.7万人次。
2016年5月,民政部发布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成果显示,3年来,由10部门帮助64483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各地救助保护机构也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教育矫治,提供心理咨询、帮教辅导、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据新华社报道,民政部还研发并启用了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覆盖率已达到98%。民政部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统筹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困境帮扶等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适学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
3日,徐婕也从上海民政部门了解到,2003年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取代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制度,以“自愿”为原则,目前,在街边的很多乞讨人员大都是拒绝救助服务的职业乞讨。很多街面职业乞讨者往往拒绝救助,以此为生,更利用社会对儿童的怜悯心来谋利。在上海如果遇到这样的现象,可以向乞讨者提供政府的救助务和救助管理机构信息,并拨打110,12345,962200 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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