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升学网-高校招生-招生咨询-招生报考-报考信息等权威的高校招生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家长频道 > 考前

中专五年制、“3+2”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发布时间:2016-09-12 10:55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9月12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16年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集中办理工作将于10月9日到14日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鹿鸣山庄)进行,五年制、“3+2”执行原公布的录取分数线,若招生学校确系生源不足,可向省招办提出降分录取新生的申请,降分原则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新生。
 
  据悉,今年招生服务平台继续对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大中专新生与高中学籍库进行比对,对高中在校生、无高中学历的,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招生学校须提供大中专审核不通过新生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遗失,其证明材料上须加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招生学校对审核未通过和待处理的新生要逐一落实,提供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对四类问题(即新生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重复录取以及新生年龄偏小、大中专比对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由招生学校提供新生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的,招生学校须提供新生初中毕业学校的原始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