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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读: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发布时间:2016-11-18 11:27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高考改革新政明确了高考科目“变脸”,现行的“文综”“理综”考试将成为历史,配套高考新政同时制定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对于考生来说格外重要。本报邀请教育厅权威人士予以解读。
 
  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执行新政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刘林亚表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新政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在考试科目上,合格性考试科目实行全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的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的考试,由省教育厅制定全省统一考试方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具体组织实施。
 
  选考的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拟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
 
  选考科目6月份和高考一同考试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合格性考试每年安排一次,在每学年上学期期末开考,考试覆盖所有科目,学生在校期间拥有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可在高二、高三阶段各考一次(含补考)。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期末,随同6月份统一高考一起考试,在高考三个科目(语数外)考试之后进行。选考科目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每个学生一次考试机会。
 
  刘林亚解释说,我省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选考科目考试,首先考虑到我省是考生大省,每年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60多万人,考务承受能力受限,考试安全风险大。其次,如开展两次考试,学生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两次考试必然会造成考试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目前尚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再次,一次考试有利于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选考科目考试成绩要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其重要性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同等重要,考试组织需要社会各界多方参与配合,同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一并安排,可以最大限度确保考试安全和信度,同时也减轻了多次组织考试的压力负担。
 
  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选考科目两次考试机会。
 
  合格性考试达标方可列为选考科目
 
  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考试有何区别?对此,文件起草研制主创人员——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卫东表示,合格性考试为达标考试,实行全科全考,学生在校期间同一科目拥有两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考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每位学生拥有一次考试机会。
 
  在考试成绩呈现上,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考试的成绩均按人数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合格性考试中的E等级为不合格等次,原则上不超过5%。合格性考试达到D等级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选考科目考试资格。
 
  选考科目成绩转换后计入高考总分
 
  杨卫东表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并非只有普通高中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等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如参加相同科目多次考试,以较高一次成绩为准。
 
  选考科目成绩将实行两次成绩转化,首先将依据考生学业水平成绩排序,按照人数所占比例进行等级划分,再根据等级对应转化为具体分数计入高招录取总成绩。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我省将在2018年出台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中明确选考科目成绩转化细则。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综合素质评价 明年试运行
 
  五大评价内容覆盖日常生活方方面面
 
  高考改革方案昨日公布,作为此次综合改革方案中的重要配套政策文件——《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格外令人关注。这一新政将为考生带来啥影响,本报记者邀请了文件起草主创人员——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陈保新进行深度解读。
 
  评价将作为高招录取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陈保新坦言,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走向深入,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另一方面,有助于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水平,扭转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使人才选拔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实现知行合一。
 
  按照计划,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将在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试行,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2021年起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主要信息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评价侧重考察学生成长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哪些方面?陈保新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五大评价内容考察重点也分别覆盖到学生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例如,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并且明确要求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此外,改变之前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级评价等环节为学生分别划分出不同等级的做法,强调通过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学生进行自我记录和整理,除了学业水平考试等少数评价内容外,一般不再划分等级。
 
  陈保新介绍,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为每位学生形成档案,并将评价主要信息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成长档案”增加学生自我陈述
 
  “与以往相比,此次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陈保新说,“例如,在思想品德评价方面,新政增加了违规违纪和有无违法情况的评价内容,便于学校管理与记录;在学生学业水平方面,比以往增加拓展性课程的修习情况,特别是竞赛以及与大学合作开设的大学先修课程、相关社会机构开设的课程或学校与社会机构合作开设的课程,使学生优势学科学习情况的评价具体化,便于操作。”
 
  陈保新表示,为能让学生“成长记录”一目了然,我省综合了五个方面内容的主要指标,设计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纪实报告》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两个综合表格,一个用于学生平时记录和学期评价,一个用于形成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评价过程简便、直观、易操作。
 
  此外,重视阶段性评价也是本次素质评价改革的一大“亮点”。陈保新说,在毕业生档案内容上,增加了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综合评语,学生须采用纪实性的语言和典型事例撰写自我陈述,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须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撰写综合评语。
 
  评价程序公开公正内容真实可信
 
  今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关系到高考录取,那么,如何保证评价真实、可信?
 
  我省明确规定,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是确保程序公开公正、内容客观真实。一是规范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学校将相关信息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严禁修改。三是强化监督。通过建立公示、抽查、申诉、复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