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升学网-高校招生-招生咨询-招生报考-报考信息等权威的高校招生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分站 > 北京 > 升学大纲解析

空军发布招收飞行学员和青少年航空学校学员计
发布时间:2016-10-18 11:04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空军和陕西省10月18日在陕西省西安中学共同举行仪式,欢迎110名优秀少年成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学生。仪式上,空军向社会发布了2016年招收飞行学员和青少年航空学校学员信息,透露军民融合培育新型飞行人才新模式。
 
  空军向社会发布的招收飞行学员信息透露,2016年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一是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二是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空军发布的招收青少年航空学校学员信息透露,全国11个省的16所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面向本省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年龄在14~16周岁,空军招飞机构对报名考生组织考查。
 
  空军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采取两种培养模式:一是“四年一贯制”。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其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二是“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航空特色教育活动,主要由空军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对航空实验班学生,空军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