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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出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25 00:43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安徽高考改革新方案正式出台,9月22日,安徽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将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考生高考总成绩将通过高考(语数外)和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政史地任选3科)两种方式计分。

  改革考试形式与内容

  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任意3科

  根据方案,我省将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任意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其中,前者3个科目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实施;后者3个科目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实施。

  与现行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比,2021年将实施的改革方案,让考生更具有选择性。考生可根据报考院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以细化等级赋分方式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这就使学业水平考试成为高招录取“两依据”中重要的依据之一。

  通过改革,我省高考将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也就是说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不再面临“一考定终身”的命运。

  根据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D等级

  不能报考二本以上院校

  安徽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基础(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素养(包括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六个科目。学生每科目考试成绩按市或县全体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由市组织统一阅卷、划分等级。考试结果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规定D等级的学生不能报考二本以上院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09年开始实施,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定等级。“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建立了评价数据中心,评价结果用于指导日常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规定评价结果不合格或D等级的学生不能报考二本以上院校。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2017年高招有望合并本科第二批和第三批

  我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2015年出台了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并从当年实施。实施后,享受政策加分人数减少76.4%,实现了国家“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

  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操作,维护高考公平公正。另外,我省还将于2017年出台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另据徽省教育厅厅长程艺透露,2017年我省高招有望合并本科第二批和第三批。

  目前,我省高招普通文理科划分为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将本科划分为一、二、三批只是高招录取的一种方式,目的是方便高考分批招生录取,以前信息化不发达,高招录取时间比较短,所以就人为地根据分数段进行了划分。”

  程艺说,取消本科一、二、三批是未来高考招生的趋势,我省2017年高招有望合并本科第二批和第三批。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方面,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毕业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各类社会成员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等多种途径进入高职院校。

  考生可选报多所高职院校,扩大考生自主选择权。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